宁夏将从今年秋季入学高一学生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自2025年起,宁夏高考实行“3+1+2”模式,即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将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提升考生的兴趣志向和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可做到‘学其所好、录其所长’,符合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宁夏教育考试院院长夏鑫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