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督察局督办榆林市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原标题:榆林督察局督办榆林市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022年4月份以来,按照省厅督察工作要求,省生态环境厅榆林督察局采取听取整改工作情况介绍、调阅资料、走访座谈、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榆林市认定完成整改或按时序进度整改即将到期问题为重点,在听取榆林市政府整改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7个市直部门、北部6个县市区和2个工业区、140多个企业点位,就省污油泥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未办结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核查督办。
从核查情况来看,榆林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中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对标对表、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也发现整改成效与整改方案要求及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县市区、工业区和相关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松懈、厌战、应付思想,部分问题整改推进缓慢、标准不高、把关不严。
针对存在问题,榆林督察局向榆林市政府办予以致函督办,建议在下一步整改工作中,要注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整改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协调、抓督办、抓落实,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坚决纠治敷衍、应付整改的等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扎实推进整改。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标整改措施,重点从整改现场、整改档案入手,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逐一进行自查督办,找准问题差距,扎实推进整改。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推进严重迟缓、敷衍应付整改等突出问题,要逐一厘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倒逼整改目标任务落实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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