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被评为2021年度平安咸阳建设先进集体
4月24日,咸阳中院被市委平安咸阳建设领导小组授予“2021年度平安咸阳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渭城区人民法院同获“2021年度平安咸阳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咸阳中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干实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咸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3件27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5件,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审结家事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293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23件,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336件,努力让行政审判成为依法行政“助推器”。扎实开展“三秦飓风•2021”“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等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标的额13.27亿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公开审判、“法院开放日”、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以“小案例”诠释“大道理”,不断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
下一步,咸阳中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助推平安咸阳、法治咸阳建设成为西部示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稿件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