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甘南州夏河县6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公布
关于夏河县6名无症状感染者
行程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
2022年7月15日,我县新增6例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拉某某活动轨迹:
7月7日驾乘私家车搭载同村朋友拉某某(车牌号:甘PD8**9)到合作市扎油路口二手车市场看车,逗留约半小时左右后一起驾车返回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龙村家中,再未外出;
7月8日12时左右骑摩托车搭载妻子去阿木去乎寺院附近草滩,17时左右返回家中;
7月9日-11日在自家牧场放牧未外出;
7月12日17时驾乘私家车(车牌号:甘PD8**9)前往阿木去乎镇保险公司附近的卖馍铺购买食物,后返回牙利吉办事处尼玛龙家中,再未外出;
7月13日在自家牧场放牧,17时左右在尼玛龙村委会与家人一起做核酸;
7月14日在自家牧场放牧,11时左右在尼玛龙村委会与家人一起做核酸;
7月15日14时接通知后转运。
无症状感染者旦某某活动轨迹:
7月8日与妻子乘坐K2186次列车从苏州出发(16车020号、040号),17:47到达兰州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到伏羲宾馆门口下车,步行至七里河区西格林旅馆(前台1名)入住310房间,22左右点美团外卖配送至房间;
7月9日7时左右退房(前台1名,住客2名),步行至汽车南站,在进站口自动售票机排队约2分钟后购票,在候车厅等待20分钟左右,08:15乘坐兰州至合作大巴车到达合作北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不详),同车5人中有3人在阿木去乎镇下车,其本人到牙利吉乡尼玛隆行政村下车后回家;
7月10日在家中无外出;
7月11日7:00时前往尼玛隆参加民间活动,14:00左右在阿木去乎加油站,后回家无外出;
7月12日22:32至13日00:43在县财政局附近;
7月13日1:00返回尼玛隆家中后一直无外出;
7月15日14时接通知后转运。
无症状感染者孙某某活动轨迹:
7月5日—6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食宿均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7日9:30—16: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3楼上班,16:30分下班后自驾车(甘N***95)前往桑科镇达久滩游玩(孙某某、孙某某、孙某某同乘),在诺吉农庄附近栈道逗留5分钟后,17:20分在小卖铺购买矿泉水(收款名藏文翻译为好心男孩),18:00游玩结束后回酒店宿舍;
7月8日,8时30分左右驾车搭载孙某某、孙某某、周某某、杨某某前往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9时左右前往京穆兰牛肉面馆就餐,餐后将同行人员送往天珠国际酒店,后从酒店将卓某某、祁某某、赵某某、桑某某、才某某等人接送至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10时左右返回酒店上班后再未外出;
7月9日-10日全天在酒店上班未外出;
7月11日上班,下午15:00接通知后隔离;
7月12日-13日隔离;
7月15日转运。
无症状感染者年某某活动轨迹:
7月7日上午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3时56分到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路人在线便利店购物,期间近距离接触店老板一人后返回酒店;14时45分左右与同宿舍向某某、索某某、才某某三人骑共享单车到县疾控中心做核酸检测,在步行街桥头扎西更藏食杂店购物后到附近草滩上休息,16时左右返回天珠国际酒店上班,晚22时30分在巧手面馆就餐,22时56分在路人在线便利店购物,随后返回宿舍。
7月8日下午14时49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附近“佛慈健康”药房做核酸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再未外出;
7月9日,14时50分到喇嘛川饭馆就餐后返回酒店,21时到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路人在线便利店购物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再未外出;
7月10日,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再未外出。
7月11日白天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50分与索某某到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辰耀百货家居生活馆购物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再未外出;
7月12日上午接通知后转运。
无症状感染者俞某某活动轨迹:
7月6日从珠海金湾机场乘坐CZ3787(经停贵阳)航班于当日18:25左右到达兰州中川机场,18:30左右同朋友张某某同行4人自驾车到兰州阿西娅总店就餐;
7月7日9时左右驾车途径山丹军马场游玩后到达张掖市,入住张掖市甘州区华晨大酒店;
7月8日全天在张掖市游玩,继续入住甘州区华晨大酒店;
7月9日9时左右到青海湖游玩,当晚入住青海湖九龍客栈;
7月10日到茶卡盐湖游玩,当晚入住茶卡盐湖金恒基大酒店;
7月11日8时左右在金恒基大酒店吃完早点后驾车到夏河县,17:30左右入住夏河县天珠国际酒店,18时左右同母亲、弟弟、父亲到金聚德超市(扎西店)购物,后在巧手面馆”就餐,再无外出。
7月12日凌晨4:25接通知在天珠国际酒店采集核酸;
7月13日23:20核酸结果显示阳性;
7月14日接通知后转运。
无症状感染者意某某活动轨迹:
无外出史,系同村密接者拉某某的密接的密接。
请与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