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一企业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原标题:金昌市一企业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金昌市一企业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近日,记者从金川区人社局了解到,金昌某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田某)因拖欠王某等27人工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据了解,王某等27人陆续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向金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金昌某矿业有限公司拖欠他们工作期间工资未支付,并书写了投诉书。随后,金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并查实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区人社局于2022年1月10日向金昌某矿业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之后,又有王某兵等7人投诉该公司存在欠薪行为,区人社局于2022年1月28日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但到期该公司仍未足额支付工资。
2022年4月12日,区人社局依法向该矿业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和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2022年4月29日,区人社局依法对该矿业公司拖欠王某、张某军、王某兵等34名劳动者工资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并依法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文:记者 仲晓燕
来源:金昌日报
编辑:焦多谦 张生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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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王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