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通报8起湟中多巴地区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案件
警情通报
案件一: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区居民陶某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封控区锦绣苑内翻越栅栏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陶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区居民王某某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封控区锦绣苑内翻越栅栏并外出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区居民陈某某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多巴二村步行至多巴国寺营村附近,后被国寺营村民举报,其行为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5月13日,湟中多巴地区居民妥某某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封控区伊信苑内翻越围墙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妥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5月14日,违法行为人杨某某违反西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由西宁市城东区步行进入湟中多巴地区,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六:5月14日,湟中多巴地区居民张某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撕毁居家隔离封条并外出与他人接触,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七:5月14日,湟中多巴地区居民马某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封控区伊信苑内翻越围墙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件八:5月15日,湟中多巴地区居民杨某某违反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从封控区伊信苑内翻越围墙被执勤民警查获,其行为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西宁市湟中区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