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政协原副主席杨少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吴忠市政协原副主席杨少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少清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组织观念淡漠,对纪法缺少敬畏,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放纵贪欲,思想道德滑坡,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为近亲属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生一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少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少清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