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酒泉市以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为己任,建机制、强基础、抓落实,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强流域保护治理,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连续四年被省政府考核为优秀。
酒泉市地域广阔,河湖管理量大面广,全市河流长度和湖库数量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8%和30%。酒泉市始终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统一谋划、协同推进,将138条河道、112座湖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管理河道6500余公里,全面建立起河湖管理档案,出台了20余项各类涉河湖管理制度。同时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892名,巡河员、护河员425名,各级河湖长坚持常态化巡河,年均巡河(湖)3.8万人次,巡查河道总长约3万公里。
酒泉市推动河道砂石资源绿色开发,不断提升河流生态治理。自2016年开始,酒泉市对全市范围内河道采砂乱象压茬整治,共关停河道采砂企业61家,对破坏的河道进行平整恢复。并统筹河道特性、采砂现状、淤积程度等因素,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许可,优化砂石料开采区域范围,结合河道疏浚、水库清淤等项目,依法依规通过线上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建立起河长领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检查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震慑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探索建立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和采砂收入合理性分配机制,已有2个县区完成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以河护河、以河养河、以河治河”的管理新机制,采砂主体全面转为国有企业。(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