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22年“来宾工匠”“最美职工”选树活动正式启动
(来源:来宾工会在线)
原标题:来宾市2022年“来宾工匠”“最美职工”选树活动正式启动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来宾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来宾工匠”选树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宾市工会2022年“来宾最美职工”选树活动实施方案 》,正式启动2022年“来宾工匠”、“最美职工”选树活动。
2022年“来宾工匠”选树活动
一、选树名额:10名,提名奖:5名。
二、选树范围: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中技能专长突出、技术水平高超、为技能传承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一线职工。重点聚焦传统手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能工巧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各级劳模创新工作室核心成员、企事业单位“师带徒”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导师,以及长期以来为来宾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术工人。
三、选树条件: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为所在企业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以品德、技能、业绩和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重点关注基层生产一线、操作岗位的职工群体;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等条件限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二)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同时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成绩突出;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焕发传统技艺: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业绩突出,并在积极挖掘、整理、保护、发展传统技艺和传承传统工艺、技艺上做出显著贡献。包括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经典产业中,享有来宾市级乃至自治区级、国家级有行业领军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工艺美术大师;坚持传统工艺、技艺,将传统手工艺发扬光大的“百年老店”式的“传承者”;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五)突破技术难题: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六)成绩出类拔萃: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广西技术能手”等称号者;或获国家一类大赛、全国产业系统技能大赛前五名成绩的选手;或获得广西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成绩的选手;或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科学技术奖的劳动者。
四、申报时间:8月31日前。
五、申报方式:
通过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推荐、社会各界推荐等方式进行推荐。基层单位对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各界推荐的人选进行条件审核后,向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总工会、市工业园区总工会提交《“来宾工匠”推荐申请表》(附件1)、申报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相关获奖、各类证书复印件,市直单位(含市直、区直、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所属二层单位)直接将推荐人选材料交来宾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市工业园区协商有关部门出具《“来宾工匠”推荐部门意见表》,(附件2)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上报“来宾工匠”选树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
六、“来宾工匠”享受待遇
(一)对获得“来宾工匠”称号的进行表扬。
(二)“来宾工匠”获得者优先作为来宾市推荐“广西工匠”的人选;“来宾工匠”获得者所负责的工作(研究)室,可优先作为自治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培育、推荐对象。
未尽事宜,请与市总工会劳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联系人:莫丽琦,电话:。
2022年“来宾最美职工”选树活动
一、选树范围:全市工会会员职工,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二、推荐名额:各县(市、区)总工会各推荐2-3名候选人,市工业园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各推荐2名候选人,市总直管各基层工会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命名名额:“来宾最美职工”10名。
四、选树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职业道德好。爱岗敬业,恪守职责,任劳任怨,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具有榜样力量和模范效应。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单位工作发展中表现突出。
(三)社会公德好。能够充分体现工人阶级高尚思想和道德情操,尊老爱幼,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四)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申报时间:8月31日前。
六、申报方式
1、单位推荐。各单位须从基层工会开始,层层进行推荐,深入挖掘符合选树标准的先进典型,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级总工会初审。
2、个人自荐。各基层工会须接受会员个人自荐。个人自行填写申报材料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市、区)级总工会初审。
来源:来宾市总工会
编辑:林余丽
审核:覃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