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179万!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月20日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近日,兴业银行贵阳分行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79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上,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超过期限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
同时,因对兴业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兴业银行贵阳分行的工作人员中,时任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的赖晓被罚款3万元;时任零售金融部总经理助理的王精明被罚款2.5万元;时任零售金融部总经理助理的钟华被罚款2.8万元;时任企业金融业务三部副总监的龙海波被罚款1万元。
截至6月20日收盘,兴业银行下跌1.34%,报19.13元/股,总市值39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