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降至近年最低水平
乐居新媒体济南讯 近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稳字当头!为缓解市民购房贷款压力 呼和浩特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降至近年最低水平》,调整后首套房个人中长期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为4.25%,为近年来内蒙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积极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精神,近日,自治区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主任委员会表决通过,呼和浩特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执行LPR-20BP,调整后首套房个人中长期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为4.25%,为近年来内蒙古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水平;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现行 LPR+70BP调降为LPR+6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40%调降为30%。
政策的颁布实施将有效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适当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适度合理引导购房者市场预期,提升房地产消费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