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今年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748套改造老旧小区275个
近日,玉溪市住建、发改、财政和自然资源四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将继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748套,改造老旧小区275个。
《通知》明确,今年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48套,其中,峨山县200套,新平县548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333户,其中,红塔区70户、江川区6户、通海县4户、华宁县300户、易门县153户、新平县200户、元江县600户;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994套,其中,红塔区259套,元江县735套;对275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14882户948栋约153万平方米,其中,任务数最多的红塔区涉及168个小区、10762户、652栋房,改造面积达111万平方米。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通知》要求4月30日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6月底前实现60%项目开工、10月底前所有项目100%开工,基本建成任务要在12月底前完成;公租房租赁补贴要严格按月或季度进行发放,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的发放。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通知》要求2022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前期工作;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12月底前,投资进度完成率达到80%以上,完工率不低于75%;2023年一季度,全面完成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
为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快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统筹管线改造,完善保障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强化信息报送,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