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2个集体2名个人获共青团中央表彰
近日,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的决定。其中,我市有2个集体和2名个人上榜。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全国“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此次表彰共有293个团组织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377个团组织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457人(含追授3人)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341人(含追授1人)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其中,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社区团支部、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通海供电局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玉溪师范学院文学院团委书记连芳、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团总支书记赵龙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据悉,这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来自学校、党政机关、乡镇(村)、城市街道(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一线的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比例达到95%以上,他们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科技创新、维稳戍边、冬奥保障等重大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勇创佳绩、建功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展现新时代共青团的好样子。(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