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15人!贺州警方严打整治非法捕捞有力维护生态平衡
为确保江河水域环境和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维护渔业生态平衡,昭平县公安局持续加大“涉渔”线索摸排,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9起,侦破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护航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鱼入你网,你入法网!
5月6日晚,昭平县公安局木格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盘石村河道有人使用电鱼机电鱼。民警将黎某某、黎某传唤至木格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电鱼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扣押。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黎某某、黎某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17日晚,昭平县公安局马江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富、李某兴在熊埠村一处叫“石桥冲"的水域使用电鱼设备和渔网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捕捞鱼类产品累计7.03公斤,民警将李某、李某某传唤至马江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3月8日晚,昭平县公安局凤凰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鹧鸪村附近的一条小河里用背式电鱼机非法电鱼。凤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用电鱼机非法捕鱼的黎某献、黎某有二人当场抓获,并将电鱼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扣押。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黎某献、黎某有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温馨提醒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广西的禁渔期,禁止在禁渔期或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渔具或禁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捕捞水产品要合时、合区、合法,切勿急功近利,竭泽而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公安机关提醒:对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予以严厉打击。
编辑:黎薇 秦开勇 审核:陈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