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再扩大
2021年12月7日,四川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了内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随后的开云网页版发布会上,内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内江首次将大部分乡镇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区域约占该市辖区面积的80%。
时隔1个多月,内江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2022年1月2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内江市政府1月20日最新通告,内江实行全域禁放。
通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中表示,实行全域禁放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降低空气污染,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引起噪音以及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实行全域禁放后,增加的区域包括: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龙门镇,东兴区永兴镇、双桥镇、石子镇、永福镇、杨家镇、平坦镇,隆昌市黄家镇、双凤镇、龙市镇、胡家镇、普润镇,资中县发轮镇、龙结镇、球溪镇、高楼镇、双龙镇、马鞍镇、龙江镇、孟塘镇,威远县山王镇、观英滩镇、新场镇、连界镇、越溪镇、小河镇。
此前,据内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有关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烟花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烟花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烟花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视情节依法给予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可及时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