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民警护送“娃娃鱼”回家
来源:陇南森林公安
原标题:民警护送搁浅“娃娃鱼”回家
2022年5月6日上午,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碾坝派出所电话称:在康县碾坝镇寺底下村河道旁施工工人发现了一尾相形似“娃娃鱼”的鱼类在河内搁浅,希望森林大队前往查看。接到求助后,森林大队民警立即联系县大鲵保护局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共同进行救助。
康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民警和县大鲵保护局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专业人员将发现的“娃娃鱼”进行救护查看,仔细检查和辨认该“娃娃鱼”无伤情,可以正常活动,经县大鲵保护局专业人员确认这条“娃娃鱼”为国家二级重点两栖保护野生动物大鲵,这条大鲵全身呈黑棕色,身长80公分,重5.0公斤,目前,健康状况良好,行动活跃,符合放生条件,随后森林大队联合县大鲵局工作人员将符合放生条件的国家二级重点两栖保护野生动物大鲵,运往康县康南大鲵自然保护区进行放生,让其回归到大自然。
知识链接
娃娃鱼,学名大鲵,是隐腮鲵科、大鲵属有尾两栖动物。一般常栖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溪河深潭内的岩洞、石穴之中,主要以蟹、蛙、鱼、虾以及水生昆虫等为食。大鲵基本终生生活在水中,对水质要求高,对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是我国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监制:姚永亮责任编辑 :毛家鑫
编辑:王雯姬
点击进入【陇南掌圈】各类便民信息全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