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5月7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重点部署,省安委会办公室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点,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据悉,将重点检查《青海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落实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检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歌舞厅、俱乐部、网吧、汗蒸、足疗、宗教寺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执行火灾隐患整治、疫情防控和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同时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及各类事故按期结案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汲取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落实,以及相关安全标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隐患排查和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各督查组要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被督查地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深入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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