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县干部被“双开”
日前,经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指定管辖,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对岑巩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明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明亮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转移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明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岑巩县纪委常委会、岑巩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岑巩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明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