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营商环境——永善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会
(开云网页版讯 通讯员:胡垚静)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4月26日,永善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进行专题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唐春月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此次学习。
此次学习会议主要围绕“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大提升,全面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主题开展,分为“立足审判执行本职工作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和“立足专项办职责职能助推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两个环节进行。会上,永善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春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原文领学。副院长孙光永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并围绕主题就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作发言。执行局长缪文旭组织学习《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并围绕主题就执行工作如何提质增效,护航企业发展,促进永善经济发展作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谢玉,立案庭负责人李忠银分别从专项办如何围绕主题开展好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作发言。
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唐院长提出:一是提高思想深认识,强化学习抓落实,当好法规政策“宣传员”。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学习,做到学习教育和行动落实“两手抓”。同时要通过官微推送、“送法进企业”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为“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二是主动履职强措施,强化联动抓落实,当好司法保障“服务员”。专项办要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和上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履职尽责、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配合。要将“营商环境大提升”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等载体有机融合,加强与企业的协调联动,同时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入企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痛点、难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逐条整改。三是主抓审执提质效,强化法治抓落实,当好营商环境“护航员”。要将营商环境大提升与司法审判实践相结合,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创新举措求提升,开展深入自查和管理监督,不断完善审判执行质效管理机制,确保将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