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第8号总河长令 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 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 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记者从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获悉,3月31日,自治区总河长发布第8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区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着力改善河湖面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该令的主要任务是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和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重点聚焦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侵占水库库容、筑坝拦汊、填堵河道、违规建设水面光伏、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
该令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零容忍态度,对河湖库“四乱”问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个河湖逐个水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逐个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4年至2025年,利用2年时间开展水库“四乱”问题集中整治。其中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用好河湖长制“指挥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强化上下、左右协作联动,凝聚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合力。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主动进位、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强化日常巡查管护,从源头控制出现“四乱”问题。水利、公安、检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强化立案查处,加强行刑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周映 丁锦佳 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