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走好农业节水之路
河套灌区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位于黄河“几字弯”顶部。受地理和气候条件影响,河套灌区农业用水几乎完全依赖于黄河水。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巴彦淖尔市考察时指出,河套地区条件得天独厚,虽然不缺水,但也要节约水资源,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节水产业,不能搞大水漫灌。
近年来,内蒙古走好农业节水之路的步伐加快。“内蒙古突出‘降水耗’这一导向,牢牢牵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个‘牛鼻子’,加快完善农业用水管理、农业水价形成、工程建设和管护、节水奖补四项机制,推动农业用水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处长刘艳宗说。
着力推动 强化落实
如何有效解决大水漫灌?怎么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增效该从哪些方面入手?这些都是内蒙古亟需解决的问题。
2023年10月,内蒙古先后出台《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2023—2025年)》《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盟(市)一策”(2023—2025年)》等,锚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农业节水增效等,拿出具体目标和对策。
内蒙古明确,到2025年,自治区“大水漫灌”问题基本解决,新增节水能力约12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
2023年4—9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深入河套灌区多地详细调研了解灌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并带队到宁夏地区考察学习灌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主持召开全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西部、东部片区现场会,下大力气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定方案、立目标、强推进,内蒙古推动农业节水的力度可见一斑。
严控总量 定额管理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部分解到嘎查村等用水主体,进一步规范农业取用水,严格控制超分水指标取水和无序扩充灌溉面积。
“由于农业灌溉用水受地域影响较大,我们将农业区划分为温凉半湿润半干旱农业区、温暖半干旱农业区、温暖干旱农业区、温热半干旱农业区等4类,并针对水稻、小麦、玉米等41种主要种植作物,制定了751个用水定额值。”刘艳宗说。
数据表明,2020年,内蒙古农业用水量为139.98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72%,比全国农业用水平均占比高了近10个百分点。2021年以来,内蒙古平均农业用水总量稳定在122亿立方米左右,占总用水量的63.8%,与全国农业用水平均占比几乎持平。
精准计量 按量收费
农业用水计量体系建设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
刘艳宗说:“自治区在地下水井灌区创造性地推行‘以电折水’模式,利用农业灌溉用电数据折算农业用水量,方便、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用水精准计量问题。目前,自治区涉及改革的73个大中型灌区已全部实现取水口在线计量,65万眼农灌机电井完成‘以电折水’计量。”
水价形成机制是农业水价改革的关键环节。内蒙古采取政府定价或协商定价的方式对农业用水进行定价,并实行按量收费。截至目前,涉及改革的73个大中型灌区已完成新一轮成本监审或定调价工作。
精准补贴 节水奖励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节水积极性。涉及改革的82个旗县全部制定出台了相应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细则。同时,自治区针对河套灌区专门制定了农业节水奖励方案,对河套灌区节水进行累进奖励。
2021年以来,内蒙古共安排2.45亿元用于自治区农业节水奖补。2023年,巴彦淖尔市还专门安排1亿元资金开展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2023年,内蒙古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401.74万亩,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任务。(侯艳娇 李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