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项草原保护治理地方标准出台
三项草原保护治理地方标准出台
近日,云南省《天然草原资源分类技术规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草原毒害草调查及防治技术规程》三项草原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2月23日起施行。
云南省草原多分布于长江、珠江、澜沧江、伊洛瓦底江、怒江、红河的中上游,生态脆弱而敏感,其数量、质量及其演变趋势均影响到社会发展与生态安全。为指导和规范云南天然草原资源分类,提升草原生态修复与治理水平,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等单位的共同推进下,成立了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三个标准编制小组,各编制小组在前期总结研究和保护工作基础上,开展了天然草原的资源分类、退化草原的分级及生态修复利用、草原毒害草调查分级及防治等技术标准研制,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技术审查等环节不断修改完善标准,确保各项标准及时出台。
《天然草原资源分类技术规程》规定了天然草原资源的分区、草原质量等级评价、草原类型划分;《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技术规程》规定了退化草原分级、生态修复模式、生态修复措施、管理利用等技术要求;《草原毒害草调查及防治技术规程》规定了草原毒害草类别划分、调查、分级、防治等技术要求。三项标准的制定,对于完善云南省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资源和功能属性的草原差异化管理,治理退化沙化草原,解决困扰草原的毒害草调查、分级及防治指导,实现全省草原科学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王丹 通讯员 王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