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三个推动”兴边富民
“十四五”以来,内蒙古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以“三个推动”兴边富民。
一是推动向北开放增活力。在此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坚持以高效率推动、高水平开放为兴边富民的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持之以恒支持“一个桥头堡”建设。“十四五”以来,内蒙古累计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33.38亿元,统筹用于口岸运转、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地区民生改善等。其中,每年安排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补助资金各3亿元,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以持续提升我国向北开放能力与水平。同时,安排边境旗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2.53亿元,用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经济合作区建设及外贸稳中提质等。今年前7个月,内蒙古外贸进出口总值1050.8亿元人民币(历史同期首破千亿元),同比增长29.8%,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29.4个百分点。
二是推动乡村振兴聚合力。“十四五”以来,内蒙古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5亿元,在兴边富民行动中持续支持并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同时,安排各边境旗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8.7亿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推动基础建设提效力。“十四五”以来,内蒙古坚持把基础建设作为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的重要抓手,自治区财政累计下达边境旗市基础建设资金29.1亿元,重点用于边境旗市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住房保障、“智慧广电”工程建设支出等,帮助边境旗市完成4906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和22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帮助1041户居民完成危房改造。通过支持基础建设,进一步满足了全区边境地区广电和通信网络需求,边境地区群众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记者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