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委书记祁美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积极赋能乡村振兴
《中国乡村振兴》2022年第11期刊发了酉阳县委书记祁美文作为特约评论员的一篇文章,现转载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今天,我们踏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把农业农村短板变成“潜力板”,努力赋能乡村振兴,势在必行。
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要充分体现农民主体性。
农村要发展,根本依靠是亿万农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乡村产业,一定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剥夺或者削弱农民的发展能力”。农民应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必须把农民重要地位体现在发展过程的各个环节,防止“干部在干、村民在看”“政府主动、农民被动”“企业赚钱、农民保底”的现象。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吸纳农民意见,调动农民参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唱主角”。另一方面,要坚持利润让给农民,成本回归集体,大幅度提高农民在第一次分配中的比例,让农民利益最大化,实现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同向而行。
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要培育市场化运营主体。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培育利益主体更集中、经营方向更聚焦的市场主体,有利于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互补与协作,实现本村价值和增值收益不外流。因此,应当鼓励和支持以具有独特资源的村落为投资对象,成立新型乡村股份合作社,参与建设、主导运营、利益共享。农民以土地、房屋或技术等入股,资金共同管,经营自己做。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可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农民参与范围,实现整村受益。
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要形成滚动发展资金池。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解决启动资金和持续发展资金是基础和前提。资金来源和管理上,除了用活政策,还应统筹用好捐赠资金、社会资金、政府产业投入资金、合作社银行贷款四类资金。在收益分配上,应提高农民收入比例,要对不同业态采取不同的收益分配比例,对同一业态运营合理调配,从而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对回归的成本及获得的利润进行科学分配,不断丰富和发展新业态,实现滚动发展,推动产业增效益、农民增收益、集体增实力。
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要大力培育职业经理人。
人才是集体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雁”。逐渐淘汰分散粗放的“小农”经营,壮大新型集体经济,需要能人带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借鉴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聘请职业经理人运营,不失为有益探索。一方面,要坚持市场运作,积极培育本土人才作为职业经理人,鼓励和支持他们加入运营团队,既解决就业问题,又弥补农民管理不足的短板;既解决外来人才进村流失比例较高问题,又解决长远可持续问题。当然,也要从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可以根据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另一方面,政府要搭好台,对职业经理人持续开展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管理运营能力,确保产业持续发展。
探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要加快建设数字化乡村。
数字化是打通信息壁垒、优化要素流通通道、提高产销对接效率的重要支撑。要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开发建设符合乡村产业发展特点的数字化应用平台,把资源与市场链接为一个系统,赋能产业设施、运营服务营销推广各环节,让农民直接了解市场,为客户提供深度体验服务,为集体经济运营者开展标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提供产业发展的决策参考,促进品牌打造、经营管理和市场对接,以数字化“重整”农业、“重构”农村、“重塑”农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可为其助力赋能。
来源:酉阳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
祁美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积极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