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金额累计超1亿元
截至9月底,我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0家,累计退货数量53.8万件,累计退货金额1.04亿元。
今年3月31日,《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开始实施,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消费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让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向纵深推进。
前不久,兰州游客钟晴晴在吐鲁番铜锣湾百货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份洗发套装,可当她离开吐鲁番时,意识到乘坐飞机时需要托运洗发水和护发素。“当时在冲动之下买了洗发水,好在我没有使用洗发水和护发素。”钟晴晴说,在去机场前,她来到商场退货退款。
售货员查看购物小票后,又仔细检查洗发套装不影响二次销售,几分钟后,这笔金额退回到了钟晴晴账户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区进一步规范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管理,各地市场监管局制作统一标识,要求承诺单位选有一定代表性和覆盖面的商品,明确承诺品种范围、退货流程、退货条件、退货时限、退款时限、退款方式,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同时,新疆市场监管系统定期公布全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持续丰富激励措施,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承诺落实情况作为信用分类监管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的重要考评指标,为表现良好的承诺单位授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经营者加入承诺;鼓励引导同品牌连锁企业做出异地退货承诺等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为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自治区还制定了《放心消费承诺工作指南通则》《放心消费承诺工作指南旅游景区》两项地方标准。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公安厅、教育厅等26部门印发《关于倡导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12个重点领域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截至9月底,全疆已培育5080家放心消费承诺企业。